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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兼职仲裁员的决定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肖迎红、何萍、马思嘉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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