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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基于企业提出的注销申请,经研究,现决定依法注销深圳市深林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杰胜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若需恢复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应在恢复经营活动前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