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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配租住房合格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5年10月1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配租住房的通告》等相关要求,我局共推出42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现将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一、配租结果

  经核查,90家企业符合2025年龙华区第三批面向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住房条件,具体合格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在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网站公示。

  三、签订流程

  (一)登录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账号

  各申报企业可在公示期结束后登录申报系统(https://zjj.sz.gov.cn/zfxx/ggfw/enterprise.html)查看本企业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申报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及其注册地在龙华区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企业内公示。如需放弃房源,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公函向我局提出。

  (二)提交申请材料

  各企业住房专员应当在获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登录信息平台申报入住人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新签约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签订租赁合同

  申报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30天内主动申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收回房源。

  (四)办理入住及备案

  承租企业需办理入住手续并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已确认的申请人员,若申请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视情况报我局,涉及由相关运营机构负责租后管理的房源,应同时向其备案。

  (五)各项目签约咨询电话

  签约咨询电话:0755-29577224(和平时代广场、锦绣时代广场、华馨雅苑),0755-83080382(龙光玖悦台、安居尚龙苑),18923811251(安居瑞龙苑),0755-83080390(华章新筑);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入住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详见附件3);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婚且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供其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4);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可在“i深圳”APP首页中选择“不动产查询”进行查询打印);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6.证明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相关材料,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二)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5);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6);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7);

  7.承租企业将住房出租给注册地在龙华区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的,需提供证明承租企业与相关企业存在前述关系的材料。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结束后如部分企业放弃房源,我局将收回放弃的房源,面向本次已申报的有相应房源需求的企业配租,配租顺序按照企业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的申请时间先后进行配租,配完即止。

  (二)根据前期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的结果已达到年度配额上限的企业无法再分配本次配租房源,放弃部分已分配房源未签约的除外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夹层111A室,咨询、投诉电话:0755-2333658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龙华区第三批面向重点企业配租住房合格企业名单

  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业务申报指引

  3.个人申租承诺书

  4.未婚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

  6.单位申租承诺书

  7.申请人信息明细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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