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已于2025年9月11日截止。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30号)》(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现将2025年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总共558套。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根据核查结果,第三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共884户,按照房源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故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中,选房排位1~558位的558户列入入围认租家庭(详见附件1),选房排位559~884位的326户列入候补入围认租家庭(详见附件2)。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须由选房家庭中的主申请人(以下称为“选房人员”)进行选房签约,不接受委托他人选房签约。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本批次所有认租意向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3、附件4。
(二)选房签约时间安排
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选房人员应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正选房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共计4天),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日期安排详见附件5,各选房家庭具体正选房时间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8147777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无法通过咨询电话沟通解决选房问题的,可到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
(三)选房签约流程
1.登录选房系统
请选房人员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者通过微信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请选房人员提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且确保能够正常登录)。为确保您顺利完成选房,建议您通过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选房系统。
2.预选
2025年10月20日9:00将开放本次待分配的房源,选房人员可在预选时间开始后至其正选时间开始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进行预选。每个选房人员最多预选5套房源。
3.正选
请选房人员在正式选房场次开始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查看预选房源情况。每位选房人员的正选时长为2分钟。选房人员在正选环节选定房源后将进入合同签订阶段,不可再更换房源。选房人员如在正选时间内一直停留在选房界面且不选定房源,选房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为选房人员选定其意向房源中未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的第一序位意向房源。
4.补选
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正选时间结束后未选定住房(主动放弃选房的除外),如仍需选房可在本家庭选房场次结束后至当天正选场次结束后3分钟内登录网上选房系统申请补选。参与补选的选房人员按原选房排序依次补选,补选时长与正选一致。
5.合同签订及保证金缴交
选房人员通过正选或补选确认房源后进入合同签订环节,请选房人员提前准备好主申请人的银行卡(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正反面清晰照片,签约时必须完成银行托收办理后才可进行下一步。10月21日至10月23日正选房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必须在选房当天18:00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签约申请(10月24日提交签约申请截止时间为12:48);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完成签约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在选定住房后及时查看系统办理。租赁合同审核结果请查看系统。
(四)起租和入住事项
1.起租和办理入住时间
(1)本批次分配项目中,除龙胜尚府外的30个项目线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均设置为2025年11月1日。成功选定并签约房源的认租家庭,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向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相关手续(详见附件6),其中卓越柏乐庭项目的集中办理入住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且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计收租金,如仍需办理入住手续的,请自行联系相关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
(2)龙胜尚府项目线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设置为2026年1月1日,最终交付时间及办理入住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2.办理入住所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主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同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如有);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如有);
(5)主申请人的深圳本地开户银行储蓄卡,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6)主申请人及同住人员1寸照片各1张。
三、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人员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2),并对照《第三批次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附件5),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3-4),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且审核通过的,即为已完成选房签约。已完成选房签约的认租家庭,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选房人员(含补选场)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内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户型选房结束之日或本批次选房结束之日的弃选房源除外)。
(三)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后,如选房人员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选房人员所有认租意向房源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后不用参与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七)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预计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八)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因信息变化或者审核发现新情况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九)选房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认租的意向房源包含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但其仅能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未认租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
(十)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签约完成后,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请各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十三)本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安排。
(十四)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电话:0755-8147777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2.2025年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3.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手机端)
4.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电脑端)
5.第三批次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
6.各项目办理入住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