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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和平时代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集中办理入住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5年10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现就和平时代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集中办理入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和平时代广场项目的基准租金为31.8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和平时代广场项目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9元/月·平方米。

  二、办理入住手续

  (一)办理时间

  2025年10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二)办理地点

  和平时代广场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三)所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复印件各1份;

  2.主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原件各1份(如有);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如有);

  5.主申请人深圳市任意银行储蓄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三、温馨提示

  (一)办理入住由承租人(主申请人)本人办理。承租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书面委托协议需由承租人签字并加盖手印(详见附件)。

  (二)未能按照本通告安排的时间办理签约的,请在2025年11月7日前自行拨打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约咨询电话预约办理,凡未在2025年11月7日前办理补充协议签订相关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配租房源,我局有权收回房源。已签订补充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且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起租时间计收租金。

  (三)为避免人多拥挤,请各承租人控制到场人数(不超过两人),严格按照排期时间进入小区现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办理现场。

  (四)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约入住手续咨询电话:0755-29577224,集中办理入住咨询电话:0755-233365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和平时代广场项目物业管理处电话:13424942019,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通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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