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试行)》(深龙华卫健联〔2025〕10号)、《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2025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经专家评审后形成明确验收结论的项目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填写《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审,复审申请应明确复审内容和理由,并附上佐证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我局。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4室;
联系电话:0755-23336221。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1.2025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
2.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