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石龙站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4.8㎡,迁移城市树木8株。
(四)项目位置:大浪街道华宁路与德政路交叉口。
(五)种植地点:大浪街道大浪时尚小镇明浪路东边478米(附属绿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石龙站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通过现场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联系人:付工;电话反馈:0755-23336720。
(二)电子邮箱反馈:lhqcsgljjgylk@szlhq.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