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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注销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征收不动产的函》送达公告

来源: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日期:2026年03月18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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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2月10日向你方作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关于配合注销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征收不动产的函》,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该函。内容如下:

  2016年,因深圳市重大项目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建设,需征收你方厂房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粤房字第2833974),经双方协商,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于当年6月18日与你方签订了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征收补偿合同(合同编号:深龙大浪轨道6号线征拆【2016】第008号),并付清了相关补偿款,你方已按合同约定移交了已征收房屋,但未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现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涉及不动产变更、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5】9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征收补偿合同第五条约定,请你方于2026年5月1日前配合大浪街道办事处办理上述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如逾期未予以配合,大浪街道办事处将按照《通知》规定,提请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上述不动产已拆除、土地依法收归国有的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嘱托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注销登记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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