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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深圳筑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6年03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筑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标准,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知书》(深龙华企业资质通知〔2026〕1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对你单位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你单位不合格,现依法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整改报告;

  (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报送资料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将整改材料(电子版)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报送至邮箱:zjjjgk@szlhq.gov.cn。对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结果不通过,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单位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5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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