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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深圳市龙华区自然灾害危险区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自然灾害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经过前期摸排,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意见、民意征集意见以及龙华区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现将深圳市龙华区自然灾害危险区公布如下:

区域

对应气象预警信号

龙华河幸福城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白花河桂荣路桥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大浪河排洪渠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大浪河体育公园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白花河章阁城市公园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当以上区域发布对应气象预警信号时,可能造成进入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风险,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临时生效为自然灾害危险区。

  特此通告。

  附件:自然灾害危险区警示图例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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