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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自然灾害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经过前期摸排,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意见、民意征集意见以及龙华区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现将深圳市龙华区自然灾害危险区公布如下:
区域
对应气象预警信号
龙华河幸福城段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禁止进入
白花河桂荣路桥段
大浪河排洪渠段
大浪河体育公园段
白花河章阁城市公园段
当以上区域发布对应气象预警信号时,可能造成进入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风险,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临时生效为自然灾害危险区。
特此通告。
附件:自然灾害危险区警示图例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