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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退还高旭荣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通知》送达公告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6年05月2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高旭荣的法定继承人师一(身份证号:4403061993*******5):

  经查,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对象高旭荣(身份证号:1503021965*******9)已于2025年1月19日去世。您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未按《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2〕5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主动到高旭荣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申请表、办理注销手续,致使我局继续向高旭荣账户发放了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以下简称“奖励金”),共计2080元(人民币贰仟零捌拾元整)。

  此前,我局曾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您送达《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退还高旭荣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通知》,均未能成功送达。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通知,请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上述通知。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根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您须于送达(视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多发放的奖励金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账户名: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账号:4000055629100838760)。汇款时请注明“退还高旭荣多领取的奖励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卫健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家妇科,联系电话:0755-2333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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