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关于开展2026年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剩余房源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6年06月0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分配工作的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开展了2026年龙华区社会组织人才住房申请工作。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反馈,2026年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分配房源中有4套因弃租形成剩余房源。为高效利用人才住房资源,确保人才住房分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剩余房源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在社会组织在龙华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

  (二)获得3A等级及以上(需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优先;

  (三)所在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年报工作,且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与所在社会组织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本社会组织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七)未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八)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区民政局将综合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的建设、法人治理、作用发挥等情况以及申请人的从业年限、学历、从业资质、个人荣誉等情况,建立积分,根据积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二、申请时间

  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4日中午12点止。

  三、申请房源情况

  房源共4套,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和苑(65㎡户型)。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同一家社会组织内同性别的两名单身人员共同提出合租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以家庭为单位(三人及以上家庭)提出申请。每家社会组织累计申请不得超过3套。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任职社会组织提交申请人材料,由申请人任职社会组织履行内部初审程序并加盖公章后,将社会组织材料及申请人材料(详见附件1、2)一并提交至龙华区民政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709办公室)。

  五、申请方式

  龙华区社会组织人才住房申请、审核、轮候库管理相关工作由龙华区民政局负责,咨询电话:余工,0755-23336186。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及相关社会组织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二)承租期间,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对存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申请人有重大过错损害其他申请人利益,或影响社会组织整体利益的,取消该申请人申报及相应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及深圳市龙华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2.社会组织信息收集汇总表

             3.2026年社会组织人才房源汇总表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