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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动态核查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6年07月2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筑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你单位结果为“不合格”。经电话联系、邮寄注册地址、实地走访等方式均无法联系上你单位,导致本文书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54670,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326室。

  特此公告。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筑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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