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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申请指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日期:2026年07月2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各位家长: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已于7月27日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结合民办学校当前招生情况,部分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区教育局将于7月31日启动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再次招生工作。现将具体申请指引通知如下:

  一、招生受理学校

  受理学校及招生学位数将于7月31日通过“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公布。

  二、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且在龙华区居住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材料准备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一)网上申请(小一/初一:7月31日10:00-8月5日18:00) 

  家长登录“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index.html),进入“家长服务通道”,选择“龙华区小一民办报名/龙华区初一民办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意向民办学校,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格式为JPG)。

  (二)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8月6日—8月17日)

  后台比对:新生就读条件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学校复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修正:若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补充修正,修正后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登录“学位网上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注意: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三)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8月18日)

  家长可到申请学校现场询问录取结果或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四)新生注册(小一/初一:8月22日—23日)

  家长须按申请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类别及录取原则

  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五、重要提醒

  (一)已在7月27日被学校录取的,可申请本次民办学校空余学位,若本次申请符合录取条件,将以本次录取结果为准,原7月27日公布录取学位自动取消。

  (二)本次招生将对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提前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三)网上申请时段内,申请提交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建议家长错峰申请,避免网络拥堵。

  (四)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验。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五)小一/初一:8月5日18:00为网上申请截止时间,逾期一律不予补报,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7日

(咨询电话:23336218,2333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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