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深圳市龙华区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托班招生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7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0:00—8月12日18:00,幼儿园初审时间为8月13日-8月14日18:00,数据比对与复核时间为8月15日18:00,教育局审核与录取时间为8月16日,公布录取时间为8月17日。
龙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0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0:00—8月18日18:00;审核和录取由各幼儿园负责,时间为8月19日18:00,公布录取时间为8月20日。
二、招生对象
托班:2023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面向全区范围适龄儿童,有学位需求的家长可根据意愿同时报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家长报名时,如无法在报名系统内搜索到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请将房屋编码告知意向幼儿园,幼儿园添加后即可正常申报(幼儿园联系方式见下文)。
四、报名方式
公民办幼儿园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家长可登录以下网址申请学位。
公办幼儿园: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
民办幼儿园: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mbxqzsjz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籍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住房材料
幼儿园托班招生不实行学位锁定,报名需提供以下住房材料之一: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学区内商品房(含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公租房租赁合同;3.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4.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住宅用途商务公寓等)证明材料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5.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无需提供《学位锁定知情同意书》。
(三)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和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深圳户籍、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无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结合自身参加社保情况选择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六、录取原则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公办幼儿园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本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及全区扩大招生,小区内幼儿参照《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小区外及其他社区幼儿参照《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全区范围社区招生,参照《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2.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幼儿园按照一至六类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适龄儿童,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如同类型同积分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
温馨提示:托班学位不延续至小班,就读小班时需按照招生要求重新申请学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