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能进行调整。调整后,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人员数量由7名增至13名,原复核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职能一并纳入评估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年度评估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二、组成人员名单(13人)
主 任:钟 燕 龙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慈善和救助中心)主任
副主任:古丽莎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
熊至柔 龙华区民政局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科四级主任科员
委 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卓华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副理事长
陈立婷 深圳市公信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理事长
王红霞 龙华区党务工作者协会执行副会长
周 莹 龙华区社会组织总会秘书长
李 娟 龙华区启晨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社工督导
周 舟 广东石乔律师事务所主任
肖迎红 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绵鹏 深圳市君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刘德远 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哲哲 深圳晚报音频中心主任、深圳市喜马拉雅深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如上述人员在聘任期内存在不适合履职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