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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6年10月13日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调查核实,深圳市闲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75ECX08)在其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书香门第上河坊广场二期4栋1N08的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工程范围、提交不完整虚假申报材料,以欺骗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深龙华住建消验字〔2026〕第0013号)的行为。

  我局已依法向该单位送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告知书》(深龙华建消验撤告〔2026〕001号),该单位已于2026年7月15日签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我局已依法作出《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决定书》(深龙华建消验撤决〔2026〕001号),该单位已于2026年9月4日签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告上述撤销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决定书(深龙华建消验撤决〔2026〕001号)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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