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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专职仲裁员的决定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打印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陈圣文、钟彩霞、陈怡哲、李秀、闵永泷、温坤玲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6年10月26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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