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龙华区群团工作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专项工作规划计划。
(三)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编制的《龙华区群团工作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上查阅该《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用网站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开。“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也采用通过政府刊物、报纸、电视等辅助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地址:龙华区龙华文化广场三路富康行政办公区10楼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5-23332971
邮政编码:51811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5-23332971;电子邮箱:qtgzb@szlhq.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本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