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安排,由局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制定信息发布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结合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信息281条;重点信息领域公示信息199条,其中“整备征收”栏目24条,“城市更新”栏目175条。积极在《深圳商报》《晶报》《宝安日报》等平台主动公开我局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储备土地、轨道交通等业务工作信息。
(三)加强学习创新,注重效率提升。积极参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制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对《条例》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够熟悉。下一步我局将全面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人员培训培养,提高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