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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日期:2024年02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755-23764952,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7栋A座920室)。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超3万条,发布区级政策文件25篇,多形式解读稿件71篇,访问量超1665万次;“i龙华”累计注册用户数超150万,访问量超3000万。印发《龙华区社区“三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标准化事项清单目录,助推打造基层治理新示范;搭建社区“三务”公开专题专栏,实现信息“掌上查”“随时阅”;优化建设线下“三务”公开宣传栏,让群众“就近”享受公开便利。二是开放赋能互动“零距离”。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2023年,共推进81场“政府开放日”、10场“龙华执播”和14场“政务云上见 互动零距离”在线访谈活动;成功举办龙华区2023-2024年“政府开放日”启动仪式暨“走进龙华重点片区”推介活动,架好政民政企“连心桥”。三是常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印发《龙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公示10项重大行政决策;打造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平台2.0版本,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可视化、交互式、全流程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指导、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受理、答复、送达等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达100%。2023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95件,同比增长83.08%,主要是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住房建设等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申请增多,体现群众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和期待。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起草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区司法行政部门”双重审核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覆盖率和备案审查通过率100%。印发《龙华区人民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思维,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把公开保密审查关。三是率先打造“政策AI计算器”。汇聚涵盖企业和个人的310个政策补贴事项431项补贴情形,推出“企业条件导办”“政策文件导办”“补贴事项导办”等特色模块,3分钟完成政策申报,上线以来访问量超40万人次,超2000家企业申报资助补贴达12亿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发挥双语多端政府网站优势。聚焦用户体验,结合场景分析技术,通过智能化搜索算法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打造多样化智能化搜索,实现“搜索即服务”;上线“个人—企业—游客”多角色服务模式及多语版(英法日韩)国际化街区、国际营商环境专题,不断提升个性化、国际化服务水平。二是深化指尖服务平台创新发展。依托“i深圳”平台,新增接入、升级改造“教育服务专区”“政策AI计算器”等热门服务;对“i龙华”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完成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打造服务更全、体验更优的“微端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平台用户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服务平台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保障公开场景融入群众生活。完成全区64个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形成“区-街道-社区-园区”四级联动、点面结合大公开格局,实现“政府信息一键可查,服务事项一站可办”。2023年,已有71台自助查询机导入政务公开模块,接入子栏目94个,累计服务50余万人次,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走向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舞好绩效考核“指挥棒”。推动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流程监督公开工作。二是抓好政务公开“明白人”。将《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初任考核培训内容;建立公开专干人才库,2023年登记在册68人。三是用好培训“强基础”。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及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业务培训,全年累计培训150人次。四是编好公开指南“工具书”。更新编印《龙华区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及“两书一库”(应知应会、实操指南和业务知识题库),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学习与实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30

10

1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3

行政强制

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479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7

35

0

3

0

10

5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6

0

1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7

3

0

0

0

3

5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5

0

0

0

0

0

1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1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1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4

13

0

0

0

2

3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1

6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2

4

0

2

0

2

60

(七)总计

552

28

0

3

0

9

5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7

0

0

0

1

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3

0

0

9

3

0

0

2

5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龙华区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开放日活动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龙华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全区政务公开质量水平,以更加有效的公开助力高标准打造“数字龙华”、高水平建设中轴新城、高站位推进深圳都市核心区建设。一是深化新时代基层政务公开。以社区为主体,持续探索社区“三务”(党务、站务、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路径,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和社区“三务”公开工作深度协同发展。二是持续打造系列政民政企互动精品活动。通过线上视频互动、线下路演推介等方式,做强做优“政府开放日”系列特色活动,以公开促交流、促服务、促执行,提升公众企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探索政府网站创新发展。通过“自然语义分析”“政务图谱”“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智能问答”“智能搜索”等功能,实现多样化智能化搜索及政务咨询精准答复,提升政府网站智能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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