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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管理办法》

来源:深圳商报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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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市临时用地审批职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区政府不再实施临时用地审批等6个事项权限。区级承接事项保留实施国有已出让土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事项。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能避免审批职权调整过渡期间衔接不到位,防止出现权责不清、依据不足、管理失序等问题。

  此次《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的通知》和区三定方案规定,对国有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的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坚持严控、严管、严惩的原则,达到规划控制、功能管制、生态保护的目的,《办法》对不得建设或批准建设临时建筑的七种情形进行了规定。结合“深圳90”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和简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要件,提高审批效率,《办法》规定,申请建设临时建筑,仅需提交七项材料。《办法》对临时建筑设计方案的深度要求、住宅区内增加公共配套类临时建筑公示程序、各单位的审查程序、工商业经营性临时建筑的规划验收程序、消防验收程序等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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