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龙华区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旨在构建权责明确、安全合规且可推广的制度体系,推动数据在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中的创新应用。根据国家数据局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本方案聚焦金融、医疗、商贸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价值,助力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任务来源
本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由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联合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开展。任务来源于对国家、省、市政策的响应要求,以及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在区级层面的制度落地。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进一步构建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顶层设计框架,对后续的实践探索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规范》第九条规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必须包含授权运营模式、数据资源范围、技术保障、拟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等12项内容,并需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二)主要目标
本方案用于指导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内容涵盖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必要性、可行性、运营机构的选择条件、授权运营的模式、授权数据资源要求、授权运营机制、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收益分配机制、安全保障和职责分工等关键环节,为全区公共数据资源有序、规范流通提供指引。
三、主要内容
(一)授权运营的必要性
该内容从国家战略层面和地方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出发,阐明龙华区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重要意义。通过落实国家数据政策、推动数字产业融合、激发数据要素活力等措施,明确授权运营是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授权运营的可行性
该内容对龙华区在市场需求、数据基础、平台能力、安全保障及试点经验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了授权运营的现实基础与可复制性,为后续方案实施提供现实基础。
(三)授权运营的模式
该内容提出了“整体授权”“依场景实施”的授权机制,明确通过招标、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运营机构。
(四)运营机构的选择条件
该内容明确了运营机构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包括资金、管理、技术、服务、安全等多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法人资格、项目经验、技术生态适应性、数据安全能力等多项遴选标准,以确保运营机构能够合规、安全、高效地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五)授权数据资源要求
该内容对拟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目录进行了细化,涵盖了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卫生健康、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明确了数据字段、更新频率及使用边界等具体要求,并从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等多个维度制定了数据质量标准。
(六)授权运营机制
该内容从运营期限、授权管理、安全域建设及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制度设计,构建了“实施机构—运营机构—运营合作方”三级联动管理模式,以确保授权运营流程的可控性、行为的合规性及机制的顺畅性,从而支撑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利用。
(七)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
该内容列出了拟开发的数据产品清单,旨在为企业、公众和政府提供多样化的数据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效益。
(八)收益分配机制
该内容明确了数据产品的收费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参与收益分配的主体及收益分配原则,以保障收益分配的合理性、激励性及其公共属性。
(九)安全保障
该内容构建了一套系统性的安全保障机制,涵盖数据分级保护、隐私计算、应急响应等多个维度,以确保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及提供的全链条中实现安全合规。
(十)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
该内容明确了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在信息披露、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责任与要求。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多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数据使用合规性、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全程监管。旨在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合法、高效和可持续地开发利用。
(十一)职责分工
该内容明确各授权运营活动参与方的职责范围,构建涵盖授权、监管、服务及治理全流程的多主体协同机制,以确保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的顺利推进与持续优化。
(十二)术语定义
该内容明确了本方案中涉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主要术语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