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日期:2026年03月1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解读如下:

  一、废止的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旨在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能够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在企业间更高效、公平地配置,从而培育壮大更具活力的企业生态,也有利于增强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全面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此背景下,总部企业扶持政策需从传统单一奖励向多元化、系统化支持措施转变,政策工具从直接财政奖励转向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链条要素保障,发展导向从单纯的企业规模转向强调企业能级和功能定位,推动企业长期扎根龙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废止后衔接工作

  《实施办法》废止后,区内总部企业仍可按照“1+22”政策体系,享受我区其他产业专项政策、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及科技创新政策等。后续,我区将密切跟进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总部企业发展实际,做好总部企业综合性服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