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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公安分局关于《龙华区维护治安贡献奖励办法禁毒工作专项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公安分局日期:2022年04月0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我区毗邻港澳,与六区一市接壤,特殊的地理位置与人口结构导致我区面临严峻的毒情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口结构不平衡,户籍非户籍人口比倒挂严重,我区流动人口数299万,占全区人口总数的87.2%,大量的流动人口增加了毒品违法犯罪风险;二是交通、物流发达,深圳北站、华南国际物流园等大型综合交通、货运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对外门户,容易成为毒品中转集散的主要通道;三是吸毒人群总量大,我区现有在册吸毒人员2714人,隐性吸毒人员按照国际通用显隐性比(1比5)估算约1.3万人,庞大的吸毒人群容易滋生毒品违法犯罪。为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毒品犯罪线索的热情,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我区全民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对区禁毒专项奖励政策开展了制定工作,起草了《龙华区维护治安贡献奖励办法禁毒工作专项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禁毒工作专项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关于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禁毒办通〔2018〕70号)、《深圳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内容。

  “禁毒工作专项奖”共有十九条,包括总体原则,奖励条件和程序,相关解释等内容。

  (二)特点。

  1.确定奖励对象及奖励所涉案事件的发生地。“禁毒工作专项奖”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提出奖励对象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是自行抓获或者协助公安民警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举报范围为发生在深圳市龙华区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为龙华公安分局办理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提供线索的。

  2.限定奖励专项经费额度及预算执行单位。“禁毒工作专项奖”第四条提出禁毒工作专项奖奖励资金从龙华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专项经费中支出。

  3.指定奖励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单位。“禁毒工作专项奖”第四条提出龙华公安分局负责专项奖的呈报、审批及管理。

  4.细化奖励范围和奖励金额。提供、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或抓获、协助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纳入奖励范围,并在“禁毒工作专项奖”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中对奖励范围和奖励金额进行逐一细化、明确。

  5.规范奖励程序。“禁毒工作专项奖”第十二条中列明申报奖励所需提供的材料及申报流程,同时明确申报材料审核部门,奖励资金发放审核部门。

  三、编制过程,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18年8月1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2019年区全民禁毒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要求,龙华公安分局着手起草“禁毒工作专项奖”。通过向社会工作及区各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最终形成《龙华区维护治安贡献奖励办法禁毒工作专项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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