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已编制完成项目招标文件;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
1)位于福田中心区、香蜜湖片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片区和深南大道、滨海大道沿线,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
2)位于空港新城、留仙洞总部基地、宝安中心区、龙岗大运新城、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北站周边地区、光明科学城、坪山中心区,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非居住项目;
3)东部滨海岸线沿线范围的项目;
4)市、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项目。
二、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申请表;
2.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
3.属于邀请招标的,提供被邀请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主创建筑师简历。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结果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