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工资支付凭证;
(3)本人金融社保卡;
(4)毕业证书;
(5)身份证;
(6)《企业划型声明函》;
(7)劳动合同。
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前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提交材料(可邮寄)。
(2)受理(当场)
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一次性须补齐的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审核(2个工作日)
业务受理后,进入审核环节,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员负责审核。
(4)审批(2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人员负责审批。
(5)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审批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结(当场)
通过公示的,同意补贴申请,予以支付;不通过公示的,不予支付。
(7)送达(次月底前,不计入承诺时限)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户,支付成功。
(详情请见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