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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324号
施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章 第十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被许可人需要申请延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材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