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什么情况下需要建设 “妈妈小屋”?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日期:2025年04月1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答:《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