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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备案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80%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全额技能鉴定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②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2);
④《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下联;
⑤技能鉴定考核交款凭证;
⑥申请人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