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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流程是:项目计划部/工程部打分,出具评价报告--合同管理部汇总、审核--公示--如有异议,则合同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处理,并出具意见;如无异议,则提请署长办公会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