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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在龙华区连续全职从事社会工作达到相应年限,经评审,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满2年给予5000元/人/年、社会工作师(中级)满2年给予1万元/人/年、社会工作师(中级)满5年给予2万元/人/年、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满3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