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EN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问答 > 社会保障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注:1.如果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