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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下同):
1.低保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
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
3.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支出型困难家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