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EN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问答 > 社会保障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人员、“三属五老”、经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以及户籍年龄在8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位补贴15元/餐。
第二类:龙华区户籍年龄在70至84周岁的老年人,每位老年人补贴5元/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