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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的境内主板上市企业总部、创业板及科创板上市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600万元的奖励;新引进的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间接方式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总部,新引进龙华区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