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深圳市区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 ;
(2)学费材料 。
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预审:预审材料,电子材料无异常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可邮寄);预审中发现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2个工作日完成。
(3).受理:预审通过后接收纸质材料。1个工作日完成。
(4).审核: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科)对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送民政局审批;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5个工作日完成。
(5).审批:收到街道提交的材料后,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完成。
(6).办结:审核通过制作证件及发放补贴,1个工作日完成。
(7).送达:通过街道办进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