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一级伤残未就业未享受低保残疾人保险补贴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日期:2022年04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1.办理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持有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深圳市户籍残疾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一、年满18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二、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个人缴费形式参保的残疾人员。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深圳市一级伤残未就业未享受低保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

  (3)居民户口簿;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居民身份证;

  (6)深圳市残疾失业人员证;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照片。

  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2)秒批

  秒批系统对申请人资质及申请材料进行比对:一、比对通过,直接办结。 二、比对不通过,转人工审批。具体包含以下环节:①.受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承诺时限) ②.审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5个工作日) ③.审批,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3个工作日)

  (3)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出具办理结果并完成证件制作。(1个工作日)

  (4)送达

  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凭办件回执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