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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特困人员时,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来源:深圳市民政局日期:2024年11月0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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