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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提供哪些资料作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呢?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租房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可提供以下资料之一作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房屋的水费清单或电费清单(上面有房东的姓名)等之一。若均无法提供,可由房东或委托人带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明“授权XXX到社区开具《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仅做申请学位使用”)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根据房东的身份信息,查询房产地址,核实产权关系后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