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深审财报〔2025〕13号)中“部分市投区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资产未及时移交”的问题,我署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审计局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该问题涉及我署2个项目,为深圳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项目、观澜中学改扩建项目,均已在审计前完成实物移交,经整改,观澜中学改扩建项目已在审计中完成资产账务移交,深圳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项目现已完成资产账务移交。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