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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欢欣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文件已失效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相关要求,现就龙欢欣苑公共租赁住房签约入住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签订租赁合同

  (一)签订对象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已签约龙欢欣苑项目房源的家庭,本次需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租赁期限等事宜进行约定,并按排期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二)签约时间

  2025年4月20日-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详见附件1)。

  (三)办理地点

  龙欢欣苑物业服务中心。

  (四)所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委托的情况下提供);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委托的情况下提供)。

  二、办理入住手续

  (一)办理时间

  2025年4月20日-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详见附件1)。

  (二)办理地点

  龙欢欣苑物业服务中心。

  (三)所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

  2.主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如有);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如有);

  5.主申请人国内银行储蓄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三、温馨提示

  (一)签订补充协议须由承租人(主申请人)本人办理。承租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书面委托协议需由承租人签字并加盖手印(详见附件2)。

  (二)未能按照本通告安排的时间办理签约的,请在2025年4月21日前自行拨打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约咨询电话预约办理,凡未在2025年4月21日前办理补充协议签订相关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配租房源,我局有权收回房源。已签订补充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且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起租时间计收租金。

  (三)为避免人多拥挤,请各租户控制人数(不超过两人),严格按照排期时间进入小区现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办理现场。

  (四)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约咨询电话:0755-81477770,办理入住咨询电话:0755-233365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龙欢欣苑项目物业管理处电话:19928763696,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通告。

  附件:1.龙欢欣苑项目签约入住办理时间安排表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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