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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清湖数字创意产业园二期)意向租赁企业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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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稳定健康的经营发展空间,龙华区人民政府拟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将龙华区首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租赁,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租赁厂房的企业及需求,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湖数字创意产业园二期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清宁路与清庆路交汇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13.9万平方米

  二、申请租赁企业资格

  (一)申请租赁的工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属于20+8产业集群或《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产业。

  (二)申请租赁的工业企业为优质企业。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4.区产业招商等部门单位推荐的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详见附件3);

  (二)营业执照;

  (三)按照称号等资质条件进行申请的,应提交相应认证或认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书、牌匾、公示文件等);

  (四)企业近四年来纳税证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四年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可先提供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材料均先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后续将核验原件。

  四、报名方式

  具有租赁厂房需求的企业请将上述材料打包一并发送至邮箱:ipecipd@outlook.com。

  咨询地址: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国鸿工业园2栋613室(联系电话:郑工 0755-23336010)。

  附件:1.清湖数字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情况

  2.20+8产业集群分类表

  3.申报材料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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