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龙华区首批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待选岗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待选岗位有异议,请向龙华区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提出。
受理电话:0755-23338959,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清泉路与建设东路交汇处)B1303-2办公室。
附件:龙华区首批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待选岗位表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