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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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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12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面向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认租家庭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合格认租家庭共12245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468户,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在公示期内,共20户认租家庭提出异议申请。经再次审核,18户增加纳入合格选房家庭名单,63户家庭撤销认租申请不纳入合格选房家庭名单,1户家庭经再次核查不符合选房条件,故最终合格选房家庭12199户(详见附件1)。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面向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通告》(住保租〔2025〕46号)(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总共188套。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三房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共395户。本次按照房源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选房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故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中,选房排位1~188位的188户列入入围选房家庭(详见附件2),选房排位189~376位的188户列入候补入围选房家庭(详见附件3),选房排位377位及以后的19户家庭为递补选房家庭(详见附件4)。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认租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及方式

  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3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合格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认租意向房源,请密切关注选房期间的房源公示情况,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因场地有限,每个选房家庭仅限2到场参加选房,请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同时,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田寮工业区18号(龙华区安全教育基地一楼)。选房现场不设停车位,建议各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三)签约及入住

  每个选房家庭必须在选房当日补选场次结束后半个小时内在现场完成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所选房源的2个月租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本次成功选定并签约卓越柏乐庭、云珑府、壹成中心、福安雅园、盛荟城朗庭、壹城时尚花园、龙和苑、观城苑、招商锦绣观园9个项目的选房家庭凭租赁合同、入住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1月1日前到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本次成功选定并签约尚云花园项目的选房家庭于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在小区2栋3单元二楼大堂集中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相关事宜请咨询各项目物业管理处(附件6)。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且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计收租金,如仍需办理入住手续的,请自行联系相关项目物业管理处处理。龙胜尚府项目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设置为2026年1月1日,最终交付时间及办理入住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7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龙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1477770,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

  深圳市龙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选房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二)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 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 选定住房但未在选房当日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租赁保证金。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递交轮候申请。

  (三)选房人员所有认租意向房源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可不用参与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

  (四)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且有效的选房家庭,不得参与本批次选房,选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并主动放弃选房。

  (五)尚云花园项目以本公告发布的户型图为准(详见附件8)。

  (六)选房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预计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因信息变化或者审核发现新情况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选房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认租的意向房源包含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但其仅能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未认租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

  (九)选房期间,每日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时前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政务服务-个人服务-住房-住房服务”公布。

  (十)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后提交审核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后续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后续选房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配租通告》的选房规则列入后续批次选房名单。

  (十三)本批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十四)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电话:0755-8147777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2025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

  3.2025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

  4.2025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递补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

  5.2025年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第一批次选房排期表

  6.各项目入住办理安排表

  7.2025年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所需材料及服务指引

  8.尚云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户型图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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