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平路东方中药园园区内,项目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32654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6年7月22日前持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异议主体撤销异议、有关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或异议处理完成的,我办将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报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后续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历史违建共计18栋(处),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平路184号综合楼一楼公告栏
(三)深圳商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自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陈工
电话:0755-2957816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观湖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范围图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