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观澜街道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整合网络资源,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观澜街道政务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35条,其中新闻动态8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3条、专题专栏关爱生命无毒观澜49条,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2条,转载政策文件2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财政预决算2条、民生实事栏目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业务及互动交流类信息24条。协助办理领导信箱网上接收投诉咨询并回复42件,处置网络舆情件218宗,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及平台刊发、转载涉观澜报道文字新闻稿3057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平台新华网、人民日报APP推送新闻30余篇;市级以上报道17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申请公开事项制作承办登记表,明确牵头单位,并召开专题会议,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工作。2023年,观澜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3宗申请人主动撤稿,剩余3宗已按规定办结。
(三)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观澜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成员,建立政务公开三级责任体系,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制度。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观澜街道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里公众需求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动态等信息公开内容需继续丰富,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还需不断加强。为此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同时增强内部联动,提升整体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得更好,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丰富的公共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发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