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秉持严谨态度,紧密遵循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范与指导原则,坚定不移地践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优化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信息的透明度与可及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中心)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明确并落实其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运作,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三是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龙华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页、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发展和改革局业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场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一)通过局政务网站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类、发展规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部门预决算、业务办理类等政府信息180条。
(二)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在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宝安日报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75条。
(三)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现场派发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增强群众相关知识,深化有关知识理解,提升相关活动的参与度。
(四)增强部门资金信息透明度。按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众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向我局申请信息公开业务。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13宗,其中网上申请10宗,信函申请3宗;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4宗,撤销申请6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间内依法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202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精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性: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实现精细化管理。遵循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进行科学分类细化,明确公开标准和范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同时加强信息的解读和回应,满足公众的多元化需求。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建立信息更新的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公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