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持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三)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我局将信息公开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及区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政务网站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及时更新动态类信息,有效的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质量。
(四)2025年,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公开10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其他信息公开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录入形式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