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龙华区大浪街道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六部分内容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浪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规定,聚焦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科普知识,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4615条:通过政务网站公开532条,包括网站新闻动态公告类信息公开408条,各类重点工作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年度报告2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告45条,其他信息公开69条;刊登4243篇新闻稿件。其中,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媒体平台35篇;南方日报等省级媒体刊登372篇;市级媒体刊登2915篇;其他媒体刊登921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公民申请诉求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保障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同时做好答复书的送达及申请人的回访工作。
2025年度,我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在办理过程中,我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办理进度,全年共办结13件。另有2件因所需办理时间较长,按规定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同时,上一年度结转的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在本年度办结,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从数量变化来看,2025年度的申请量同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5%。经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申请事项所涉及的资料非我街道制作或获取,而是由上级职能部门或其他主管单位负责管理。由于信息来源不在本级,申请人在不了解具体职责分工的情况下,往往会向多个相关单位同时提交申请,从而导致我街道收到的申请数量有所上升。
针对这一情况,我街道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说明信息公开的职责边界和申请路径,引导申请人更精准地提交申请,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此外,从申请内容来看,本年度公众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集中在土地使用、征地拆迁等领域,与上一年度的申请领域分布相似,没有出现新的大规模信息需求热点,这也使得申请数量未出现明显变化。
(三)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持续开展多场政府开放日活动,如“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之税收公开日活动、“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之“追光大浪”青年定向赛等,通过“走进去、请进来”的方式,搭建政民互动桥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和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规范政务公开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分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到科室、明确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履行保密性审查程序,及时排查处理个人隐私信息,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亟待完善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存在内容泛化、重点不突出的情况;二是公开时效把控不严,部分应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发布,滞后于工作推进进度和群众信息获取期待;三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欠缺,各公开平台之间信息同步不及时、内容不一致,未能形成公开服务合力。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公开内容调研筛选机制,通过线上问卷、线下座谈等方式收集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需求,形成公开内容清单并动态更新。强化公开内容审核把关,突出政策核心要点、业务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杜绝内容泛化、重点模糊问题,确保公开信息贴合群众实际需求。
二是明确不同类型信息的发布时限要求,将时效管理纳入岗位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时效专项核查,对滞后发布问题严肃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同步跟进工作进度、满足群众期待。
三是搭建统一的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实现各公开渠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信息同源同步发布。建立渠道信息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各平台信息一致性核查,及时修正不同步、不一致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